下午一起看DVD《看上去很美》。
一部可爱又可怕的儿童题材电影,却不是拍给儿童看的。导演以少见的幽暗怪异的光影和音乐来铺陈一部主角是3-6岁孩子的电影。很多好笑,但尽管如此,笑声中的苦涩和悲凉只在我们这些长大了的方枪枪们心中纠缠。
原著《看上去很美》写的是什么?王朔仅仅如是说:“是北京复兴路29号院的一帮孩子,时间是六一年到六六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主要地点是幼儿园、翠微小学和那个大院的操场、食堂、宿舍楼之间和楼上的一个家。主要人物有父母、阿姨、老师、一群小朋友和解放军官兵若乾。没有坏人,有一个幼儿园的阿姨有一点可笑,仅此而已。”主人公,有着大大脑袋和倔强神情的方枪枪,不按时拉屎、光着屁股从高高窗台跳跃、在音乐课上放屁、对小女孩耍“流氓”、不配合高干儿子的射击装死尸、散布李老师是妖怪会吃小孩的谣言,组织大规模的少儿敢死队妄图用鞋带将老师绳之以法、还有对老师爆出的那个令我瞠目结舌的国骂……
一个青年报的记者写道:“这个方枪枪丢弃过在幼儿园拥有权威地位的小红花,也挣扎于小红花的巨大诱惑,当周遭小朋友在由小红花所构建的恭顺听话、行动一致的世界里和谐相处时,他孤独地守候自己的这片难以驯化的始终向往蓝天白云的自由灵魂,就像他夜里和自己的影子玩耍,梦中在雪地上寂寞地撒尿。在孤立和批判的环境中,他索性放弃了他人认可所付出的牺牲代价,享受了选择做“害群之马”后的一份童真浪漫和逍遥。可是这种抵挡能坚持多久呢?当幼儿园里引导孩子们温顺听话的小红花幻化成在慷慨激昂的音乐中昂首挺胸神情麻木大人胸前佩戴的“大红花”,方枪枪迷茫了,他开始困惑于自己成长后所面对的世界和幼儿园会有什么不同……”
看上去很美,实际却很无奈;看上去很美,实际却很病态。回想那个在幼儿园的自己,常常因为午睡睡不着被老师骂、担心上厕所挨骂而偷偷尿在地板上。即使没什么错,有的老师依然会忽地把我从床上揪起撒一番气、有的老师甚至会因为“这么难看的裙子”立刻冷落我……
后来一点点地长大,我的叛逆与自我也曾一度成长到一个病态的境地。我表面做个乖学生,骨子里却批判着一切束缚与制度;我按着这社会的暗示随心所欲,却使自己和旁人陷入更乱七八糟的状况里……直到信主后我才真的明白,虽然不合理的管束与教育的确会对小孩子产生心理阴影,但那不应该成为一个人愤世嫉俗推卸责任的借口。当今的心理学常常过分强调诸如家庭环境、教育制度等等的不良影响到了一个地步,让人大言不惭地把自己的问题全然推给别人,却从不愿正视自身的缺陷。
谁骨子里不是这样一个方枪枪呢?方枪枪们并没什么可羞耻的,我们所该定睛的,是如何更好地帮助方枪枪们在反叛与埋怨的情绪中认识自我不至于迷失,而不是拼命分析现今的教育或是社会以安慰他们说,变成这个样子并不是他们的错。
- 之前是范志毅所带的一支地方三流球队集体殴打草地养护工,然后没完没了地看新闻里采访金牌获得者们的家属,昨天又是刘翔退赛竟然招致各大报纸头条……这北京奥运,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还清楚记得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时,我还是个上小学的小破孩子。正值暑假期间,每天老大清早一醒,偷偷打开电视看到跳水、女足、女排等各种拍赛,那个兴奋劲别提了。也许是小的缘故,或是不懂得世故,那时候仅仅是为着好看的动作而凝神,为着宝贵的金牌激动,为着那些队员的拥抱与热泪而感动。而今,收获了如此史无前例数量的金牌,我却觉得,国人所失去的东西,也是越来越多。在我看来,什么是职业运动员的本分?就是尽心尽力地爱这份职业,包括:好好爱惜身体与健康;尊重身边每一个同事;在各样环境与氛围中,都诚诚实实地尽自己的全力。就好象作为一名医生的本分是一视同仁救死扶伤而不是成为教授飞黄腾达,比赛中的那些奖牌同样不在运动员的职分之内,而是额外作为其能力的肯定与回馈。在奥运中每一个尽到自己努力的职业运动员,无论他们夺牌与否,都配得我们的掌声,因为我们这些外人无法体会这赛场上短短一刻背后所付出的与所承受的。对于刘翔退赛一事的真相,虽已耳闻但我还是不可随意下论断,不过我相信万事互相效力,种的是什么,就得怎样的工价。真相再怎么被揭露,细想想也只不过是各行各业阴暗面的放大版而已,为何压力全由刘翔一个人来担呢?耶稣曾教导门徒说,为何看到别人眼中有刺,却看不到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我想,更值得担心、更值得国人思考的应该是,当整个鸟巢因着刘翔的退赛而几乎人去楼空时,在整个世界的眼目下,我们国家、我们的竞技体育所失去的是否只是一块可能的金牌那么简单? - 若早知《纳尼亚传奇》是C.S.Lewis的作品,我当年就不会连看也不看就非常不屑地将其与《哈利波特》、《星球大战》等虚无的东西相提并论。这几天匆匆下了第一第二部,看完确有不少反思与收获。读了N多网上相关影评,发现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作者、甚是与其他基督徒作者的观点,都有很大差异与冲突。对于我这种比较感性的人来说,刚看完时瞬间将这个故事上升到了圣经真理的高度,却也疑惑其传奇或神话的表现方式。为了比较审慎全面地看待《纳尼亚传奇》主题、基督教信仰、C.S.Lewis之间的关系,我还是再找了些比较成熟的文章,有这样一篇对此甚有帮助——(备注:C.S.Lewis——Clive Staples Lewis,1898—1963。英国著名学者、文学家、护教者。26岁就已登上牛津大学的教席,被当代誉为“最伟大的牛津人”,也是二十世纪最具领导地位的作家兼思想家。他毕生研究文学、哲学、神学,尤其对中古及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文学造诣尤深,堪称为英国文学的巨擘,一生的著作包括了诗集、小说、童话、文学批评,以及阐明基督教精义的作品不下五十多本。C.S.Lewis的信仰历程很迂回。他从传统基督教走向严苛的教义要求,走向追求灵异的神秘主义,又走向唯物无神论,再专研佛学,最后才再回到真正的基督教信仰,成为基督教的卫道者。C.S.Lewis曾跟随逻辑学大师,所以很重视理性思辩,他卫道的方式也最擅长用理性思辩。)《神话、想象力与基督教》,摘自《海外校园》75期。迪斯尼的电影《狮子、女巫和衣橱》(The Lion, the Witch and the Wardrobe),以超过两亿美元的大制作,把C. S. Lewis的经典童话《纳尼亚传奇》(The Chronicles of Narnia)的第一部搬上银幕,不可谓不花功夫。整部电影的情节也与小说基本保持一致。骤然一看,好像还真挑不出什么错。但仔细一想,又总觉得缺了点什么。查了一些影评,固然从电影艺术本身的角度来说,有不少相当中肯的批评:比如后半节的拖拉,镜头(特别是外景)的运用等等,但还是有隔靴搔痒的感觉。 而且很明显地,并不是每位评论者都读过C.S.Lewis的原着、懂得Lewis独特的地方,所以很多评论,其实也算不知所云。不过有一点似乎是共同的,就是几乎每位影评人,都会把这部电影与《魔戒》和《哈利波特》比较一下。
这样一来,我倒有点感觉,问题出在哪里了──几乎所有的人都发现:《魔戒》和《哈利波特》,“很有说服力地”把我们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但《狮子、女巫和衣橱》,不过把我们带到一个地方,“就像我家后门外的土坡和树林子。”
1 神话与隐喻
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西四兄妹,在二战中为躲避战火,到了乡下一位老教授的家。在一连串偶然的机会中,四兄妹通过教授家里的衣橱,进入一个名叫纳尼亚的世界。在那里,动物会说话。 他们随后卷入了一场战争。战争在以冰天雪地统治这个世界达一百年之久的女巫,与这个世界真正的王──狮王阿斯兰──之间展开。然而,因为爱德蒙的背叛,狮王最后只好以自己的生命,来承担本该由爱德蒙承担的死亡刑罚,以换取爱德蒙的新生。但是因为一个更大的“神话”──以无罪者代替有罪者──阿斯兰最后从死里复活,带领动物们赢得战争,消灭了女巫。
很明显地,这个故事的基督教意味很浓,几乎每个人都看得出来,阿斯兰相当于基督的角色。不过,在关于《纳尼亚传奇》是不是隐喻(allegory)的问题上,C.S.Lewis却坚持说不是。他把它看作是神话(myth)。
神话与隐喻的差别是什么呢?C.S.Lewis在一篇小文章中,有很精彩的论述。让我在此略述一下他的看法。
在《神话变成事实》一文(注1)中,C.S.Lewis为基督教真理的连贯性辩护──为何基督教不可能抛弃其中所谓的原始“迷信”成分(这里作者指的是圣经中诸如神分开红海毁灭埃及法老与军队、耶稣变水为酒、耶稣死而复活等超越常人所谓“理性”的事情),而仅保留一些伦理教导?为此他先描述了认识论上的经典问题:我们的知识是抽象的,然而我们的经验却总是具体的。比如:当我们在爱、快乐、或痛苦时,无法理智地分析之。而一旦当我们开始理智分析它们时,我们就离开了经验。越是清楚地研究痛苦,痛苦就离我们越远。
C.S.Lewis举了一个很形像的例子:“唉!等我的牙不痛了,我就可以再写一篇关于痛苦的文章。"但当牙痛停止时,我对痛又知道些什么呢?这就是困扰历代思想家的所谓“抽象”与“具体”的问题──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康德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而且把这鸿沟拉得越发的大。
那么,C.S.Lewis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在此,我们可以看出作为文学家的C.S.Lewis,在神学、哲学上的造诣,也是他作为基督教护教家最独特的贡献。他被称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护教家,可没有浪得虚名。在他看来,“神话就是解决这悲剧性的两难之境的答案之一。在欣赏一个伟大的神话故事时,我们最接近地具体经验到‘除此之外只能以抽象方式理解’的东西。”
换句话说,普遍性的超验原则,通过“神话故事"而被具体地经验到。当我们随着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我们就实实在在地体验到这故事所要传递的超验原则。故事固然可能是假的,但我们的眼泪却是真的。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倘若我们读神话故事时,只将关注点放在超验原则,就把神话变成了隐喻。只有用心去跟随神话故事的发展,我们才能真正经验到该故事的超验原则。
所以神话与隐喻的不同,不在于对超验原则的重视程度,而在于对它的体验。用基督教常用术语来说:信仰是需要活出来的!而神话就给了我们一种“活出”这种超验经历的途径。因此,神话是在此岸与彼岸之间,搭起的那座亦真亦幻的桥梁。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凡试图连接此岸与彼岸之间的东西,都必定具有一种神话的特性。从广义上来看,我们可以说凡故事都可以具有此特点。但因为神话故事中与彼岸有直接的接触,因此这座桥梁的特征,就被推到了最突出的位置。
2 两岸的桥梁
对神话作了如此界定以后,C.S.Lewis就开始谈论“基督教神话”:
现在,正如神话超越思想一样,耶稣基督道成肉身超越了神话。基督教的核心是一个神话,同时又是事实。……但它成为事实这件事,并不使它失去神话的特质:这实在就是神迹……要成为真正的基督徒,我们必须既要坚持历史事实的真实性,也要接受其神话性(虽然它已变成事实),并用接受任何神话都需要有的那种想像力来拥抱它。这两方面,没有哪一方面比另一方面更重要。
换句话说,在C.S.Lewis的观念里,道成肉身是连接此岸(有罪的人类)与彼岸(完全的父)的真正桥梁。他是真的,所以他是事实;但他又是桥梁,所以他又具有神话性。因此,对C.S.Lewis来说,基督教不单是最终极的真理,而且是“最根本的艺术”。正像任何艺术若离开了想像力,都必定枯萎一样,作为基督徒,我们对这最根本的艺术,也必须以最热情的想像力来回应。
C.S.Lewis的自传性小说《天路回归》(The Pilgrim's Regress)就是用隐喻的方式,讲述他信主过程中,在理智上所走的路。(这是一本绝佳的护教参考书)。但在《纳尼亚传奇》中,他是在用想像力去回应、复述那最根本的艺术。因此,阿斯兰固然与基督有很相似的地方,他仍然是独特的。所以,理解《纳尼亚传奇》的关键,并不在于基督的死与复活(虽然这绝对是很重要、甚至是最重要的情节),──而是要看到:在一个上面与下面、此岸与彼岸相连接的世界里,情形是如何。
所以我们会发现,我们必须要有想像,而且要有、且只能有基督徒的想像,才能真正体会到纳尼亚世界的奇幻之处。而这似乎正是导演Adamson先生没能抓住的地方。他看起来好像还在《史瑞克》(Shrek)的情绪里面。可爱固然很可爱,但那“令人窒息的”奇幻就没有了。
3 巨匠之异同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顺便比较一下C.S.Lewis与托尔金(《魔戒》的作者)的异同。
首先,在“福音具有神话性”这一点上,二人可说是一脉相同。托尔金如此说过:
“福音”包含了一个童话故事,或一个更宏伟、却有着童话故事全部要素的故事。它包涵了许多奇事,特别富有艺术性、美丽和感人的力量;而在这许多奇事中,有着最伟大和所能想像最完整的完美结局。但这故事进入了历史和世界,人类创造第二世界的愿望和期待,被升华到上帝原初创造的成全。基督的诞生是人类历史的完美大结局,复活是道成肉身故事的完美大结局。这故事以快乐开始,以快乐结束。它突出地表现了“现实世界内在的一致性”(注2)。没有任何其它故事像它这样被人们期望、期望它是真实的;也没有任何其它故事,单靠本身的优点,就足以令如此多的怀疑者接受其为真。因为它的艺术,蕴涵着一股令人彻底信服的气质,此气质只有在最根本的艺术──上帝的创造──中,才能找到。拒绝这气质只会导致悲伤或愤怒。
因此,C.S.Lewis在《纳尼亚传奇》与托尔金在《魔戒》中一样,都是要创作一个“第二世界”,在那里,天上与人间交织在一起──也就是说,那是一个奇幻世界。而两位大师邀请我们去体验、去想像的,就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事情会怎样。
然而,C.S.Lewis更关注的是救赎──那连接此岸与彼岸的真正桥梁。而在托尔金眼中,“最根本的艺术”是创造──从被造的世界本身,就可以看到神圣的足迹。这大约是托尔金天主教背景的反映。
在此,我们不需裁判谁的思想更符合圣经,因为两人的思想,在正统神学里都可以找到足够的支持,很多新教神学家也抱怨新教传统对后者的忽略。所以我们不妨归结为他们的侧重点不同。这种侧重点的不同,正好导致两部奇幻巨著,在整体印象上的差异。
《魔戒》的世界是彻头彻尾的另一个宇宙,即使那里出现了“人”这一种族,也不能套用现实世界里的“人”来简单对应。但在《纳尼亚传奇》里,“亚当的儿子”和“夏娃的女儿”,就是现实世界里亚当、夏娃的儿女。因此《纳尼亚传奇》里的救赎,与现实世界里的救赎,有更多的相似性。而这也就是为什么《纳尼亚传奇》更容易被读成隐喻的原因。不过,纵然《魔戒》里的救赎与十字架的救赎相比,已经很不同了,不还是有人要这么解读吗?
无论如何,用有想像力的方式创造性地“重述”基督教的真理,是二者的共同之处。这也就是我们称之为“想像力护教学”最独特的地方。神圣的奥秘如何可能单单用“言说”穷尽呢?正如奥古斯丁所说:“神在我们的想像中,比在我们的言说中更真实;而神本身,又远比我们的想像更真实。”所以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当逻辑不能解释或说明神圣真理时,想像力便成为更有力的武器。
比如,C.S.Lewis在《金星漫游》(Perelandra)里,就曾设计了一个情节来说明何以“预定和自由可以完全重叠在一起”。而《魔戒》对罪从里和外两方面的揭示,让人想像不出有什么长篇大论,可以比它表达得更好、更深刻、也更有说服力。
4 “第二创造”里
理解了这些观念,我们就知道,当人们试图把C.S.Lewis和托尔金的作品搬上银幕时,抓住这一层深刻的含义乃不可少。但恰恰在这一点上,我们发现《纳尼亚传奇》的导演Adamson似乎力有不逮。他对原著的情节不能说不忠实,但似乎也就仅限于重讲一遍故事而已。而对小说中那种“第二创造”所体现出来的氛围,Adamson则好像完全不得要领。所以电影的气质,最后变成《史瑞克》那样的小可爱,也就不奇怪了。
相较而言,《魔戒》导演Jackson对“第二创造”明显有更好的把握。难怪当我们把两部电影一对比时,高下立判。甚至有人嘲笑Adamson电影中最后一幕出现的城堡,根本就是《魔戒》电影第三部中岗朵城的“盗版”。这当然有点吹毛求疵的刻薄,但Adamson没有抓住C.S.Lewis最重要的精神,大约已是不争的事实。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C.S.Lewis和托尔金这种关于“神话”的观念,实际上已经用基督教的眼光,对通常的“神话”观念作了重塑。所以若要将之用在其它的奇幻文学或影视作品上,我们就需要更小心地分辨,而不是一味地照单全收。
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哈利波特》。《哈利波特》的“第二创造”,实际上很成功。但至少从前两集来看,在这“第二创造”的世界里,并没有多少超越的内涵,无非是一些典型的青少年商业娱乐片里能找到的东西。这也就是我对后面的几集失去了兴趣的原因。所以如果我们按C.S.Lewis和托尔金对“神话”的定义,来理解和体验《哈利波特》,我们得到的,就是现今美国这个世俗化的世界而已。而现今的美国文化还是立国之初的基督教文化吗?这倒是值得我们小心思考的问题了。
注:
1. 〈Myth Become Fact〉,收录在《被告席上的神》(God in the Dock,尚无中译本)一书中。
2. 引自托尔金〈On Fairy Stories〉一文。
【作者来自中国,加州大学物理博士,现居美国费城。】
- 襥着窗外暖暖的太阳,啥也不想干……突然只想翻出电脑里那些囤积很久的电影一部一部看到落幕,实在因为俺电脑越来越慢了- -看啊看啊看啊看……比起虚度时间,这样的一天过得缓慢而又充实,就仿佛窗外的阳光一丝不漏地洒到了心里。好电影总是具有如此的魅力,让人重新沉淀与整理思绪~《放牛班的春天》就是难得的一部好电影,虽然因为俺懒的缘故,它在D盘里躺了貌似有半年了- -我觉得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法国版《音乐之声》,然而相比起冯特拉普上校家的7个孩子,“放牛班”的孩子们有着更为坎坷的童年与不幸的家庭背景,幸而他们和那7个孩子一样,遇到了一位改变他们生命的好老师——音乐教师马修先生,而世界也更添许多天籁与美丽的歌声。不过从头到尾没想明白为什么要叫“放牛班”,不知是翻译问题还是俺愚钝- -两位老人翻开一本厚厚的笔记本,那是马修先生任教时的日记。而这两名老人,便是当年放牛班的学生,一个是喜好欺负别人爱说谎,一个是处处受欺侮的小孤儿,现在已是成功的音乐家。日记本记载着尘封许久的记忆,电影就此拉开了序幕——回到那个名为“池塘之底”的学校,顾名思义,所收容的都是些问题儿童或是孤儿,马修先生任教的第一天,就为男孩子们的极度调皮与校长的虐待学生方式所震慑。然而他没有像别的被学生无视甚至利器伤害的学监一样,选择自我保护并退缩。他没有像校长那样学生犯错一律惩罚关禁闭,也没有抱怨这些孩子们的谎言与调皮,而是真的用爱去理解这些问题孩子、溶入他们、关心每个孩子的情绪与生活。所以他才发现了原来这些孩子都那么喜欢唱歌,才明白用音乐去与这些孩子沟通、也慢慢被孩子们接纳,最终收获到如此和谐、如此天籁的童声与童真。其实这样的事情可能算不得新鲜。世界上关于“伟大”和“美丽”的定义会有很多,赢得战役也许伟大,但那只是建立在流血之上的另一种残忍;璀璨烟花也许美丽,但那只是转瞬即逝的一个片刻。在我的词典里,马修先生与放牛班的故事就是那两个词的内涵,它比任何所谓的“伟大”与“美丽”都来得深刻与恒久,因为爱不会因为一方的需要而伤害另一方,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然无痕……思想片刻,才意识到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那样一些“放牛班”——一些需要被理解、被关爱的群体时刻就在身边,比如患者、外乡来的打工者、民工的孩子、贪官污吏、偷盗者……但试问,我们除了抱怨与厌弃之外,还做过些什么?或者是不是应该想想,除那两样之外我们有没有别的可做?这是我所十分缺乏的,即使我很明白应该像神爱人那样地去无条件爱他人,事实上我却常常觉得极不情愿,常常只会用厌恶的口吻去抱怨那些人。原因?不愿承认却不得不承认——心底的骄傲与偏见,这是人罪性的一个普遍的体现,换而言之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如果马修先生当初为了自尊而辞职离开,这些孩子们的前途会是怎样?如果主耶稣当初不是为了世人的罪甘愿受鞭打屈辱死在十字架上,人的罪何以得到赦免,人何以能重新回到上帝的面前?如此一想才真的明白,若不是出于上帝的爱,我得到他的原谅与接纳原是多么地不配不配不配啊~~~~电影里的一个片段,学校的管理员马桑大叔说过这样一句话,当时他的头被孩子的恶作剧严重弄伤了:“不该抱怨孩子们,我觉得反倒是这些孩子们需要抱怨,他们只是一群没人理解的小可怜”……这句话给了马修先生很大的动力~也给了我很多的思考。要做到这样真的不容易,但也非不可能。然而不要抱着改变的目的去做,因为有目的总会有不自觉的期待,有期待便会有失望。我觉得很多事情不是人们真的冷漠到不肯去做,而是我们害怕自己的付出却被别人回报以欺骗与伤害。因此,被人当傻瓜是别人的事,把抱怨的时间留给理解与关爱,是不是对人对己更好呢?“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此。”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马可福音12:30-31("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and with all your strength." The second is this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 There is no commandment greater than these.——Mark 12:30-31)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4-35(As I have loved you, so you must love one another. By this all men will know that your are my disciples, if you love one another.——John 13:34-35)
- 昨日值班,中午独自在办公室看书,只听顷刻间狂风大作,窗户开了条缝,被吹的哐啷哐啷直响,门也乒乓地呈摇摆状。赶忙紧闭窗户和大门,走廊里仍是怪异声不断。呆望窗外那些在狂风中群魔乱舞的树,总感觉这脆弱的窗玻璃很有可能被吹得粉身碎骨而向偶迎面扑来- -,好在这些窗玻璃还是非常坚韧不屈的。因为后来下楼去,惊呆地发现一重量级栽着颗小树的大花缸竟被吹倒了……不知为何,想到了《三只小猪》……近日Edison的“XX门事件”闹得满城风雨。看到这样的赤裸与羞耻成为媒体放大镜下的一颗似乎用来哗众取宠的棋子,那阵我可是非常奋不顾身地加入了批斗当事双方的大军中。但事后常常觉得些许后悔,扪心自问,我真的有资格去对人家做这样的评判吗?当人身处于一个充满罪与败坏的世界里,我相信个人身上的很多东西都来源于这个整体的环境。且不论当事人与发布者的心灵因何而如此扭曲,但客观地说,因为是明星,所以要承担如此巨大的谴责与压力,是非常不公平的。我的意思不是说可以宽容甚至纵容这样的行为,但是对于那些已造成不良影响的当事人,还是需要宽容。我相信人人都是有罪的,而且每个人每时每刻,几乎都在犯罪。“罪”在圣经中所对应的英语单字为sin,这与当今法律观念中的“罪”(crime)概念不同。sin最原本在希腊文中的意思为“打靶偏离了靶心”,圣经中以此指世人都偏离了神最初的美好计划与心意。或许“XX门”在人们眼中是当事人所犯的一个极大的、不齿的错误,我自己也真的非常难以接受这样一种有些BT的事情,但是我相信在神的眼中,这无论是与说谎、嫉妒、愤怒、毁谤等,还是与偷盗、掠夺、杀人,都是同样的“罪”,同样偏离了他对人的心意,无分大小~新约里一处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在行淫时被捉到的妇人被带到耶稣面前,按当时以色列人所看重的摩西的律法,她必须被众人用石头砸死。而当时耶稣说了一句话,很是让人意外:“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无论几次读到这段经文,都非常地为之感动,然而每每也让我很揪心地自问,我,真的有资格去随便评论人家吗?我,在别人眼中,也许也是那么地一无是处呢?每当我狠欢快地沉浸在论断他人的过程中,心中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与负罪感,但我仍旧很顽固很乐地继续着我的口舌之欢……- - 时常觉得甚是好笑和讽刺,完美的上帝尚且慈爱地原谅各人、不定各人的罪、让人以后不要再犯;反之我这个罪人倒常常自高自大地随意定着这人那人的罪、随意把人一棒子打死- - 他想必也没有什么想法了……无意中再次翻到某段经文,那曾在我和家人闹翻天的时候给我很深的启示和提醒——“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可能中文译本有些难明白,这里附上英文——“Do not judge, or you too will be judged. For in the same way you judge others, you will be judged, and with the measure you use, it will be measured to you. Why do you look at the speck of sawdust in your brother's eye and pay no attention to the plank in your own eye? Ho can you say to your brother, 'Let me take the speck out of your eye,'when all the time there is a plank in your own eye?……first take the plank out of your own eye, and then you will see clearly……”)信主最初时,不明白既然是亚当夏娃这俩厮犯了罪把痛苦带入世界,为什么我要来承担这个罪名向上帝承认我是个罪人?当他俩偷吃了禁果,上帝后来问起时亚当把责任推卸给夏娃,夏娃把责任推卸给魔鬼变的蛇……他们被逐出伊甸园,人类从此互相控告、彼此推诿,且与劳苦、痛苦、仇恨、羞愧、暴力、凶杀、眼泪、死亡等为伍;从此,人与人隔离、人与神分离,儒家所追求的“天下为公”与老庄“返璞归真”的境界也成了肥皂泡……无论从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军事学、经济学、甚至环保学等角度看伊甸园前后,正如福音派神学家McGrath说言“人类的痛苦来自离开他原来的家——伊甸园”。那时一位DX的简洁比喻我至今仍是记忆犹新,他说这就是人以自我为中心的表现,总是把负面的东西归咎于他人不愿自己承担。上帝创造人,本市和谐的整体,和谐地管理着自然的一切。因而世人也需要彼此承担着彼此的罪,其实就好比吸烟者与被吸烟者,吸烟者最后得了肺癌,被吸烟者尽管没有实行吸烟这个动作,最后却可能同样患得肺癌,并可能遗传给自己的子代。犹太人的圣经注释Midrash曾这样精妙地诉说“罪”——“罪首先是个过客而已,接着成为流连忘返的客人,最后摇身一变,成为房子的主人”。诚然,我需要好好反省,近日一直在心里问自己:“你是个基督徒,就代表高人一等了?就可以随意指着身边世界的那些败坏之事妄加审判?就可以眼见这些事的发生说尽指责的话语而不给予一点宽容与重新接纳?这和打着信仰旗号批判人心中却没有神的假冒为善者有何区别?!换成你自己是当事人,你会受得了这一切的压力吗?”我的答案是——额的神啊……俺错了……








